人生错觉_第十六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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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六章 (第2/3页)

镇明使眼色,示意有工作的事要谈。也不用老板来主动送客,方志前就拉着路易斯走出去,但是门一关上,他就立刻把手松开了,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“那个,等一下?”路易斯从西装内的口袋掏出一个小笔记本,用中文叫停了对方,“能不能告诉我,你叫什么名字?工作时间不能用手机,麻烦你,把联络方式也告诉我。”

    方志前翻了个白眼,路易斯到底是像沈应阳一样收了钱还是欠了方镇明的债,怎么这么听话,“他就是说说而已,你不会真的想要管我吧!既然你在酒店干活就好好做,怎么还会有时间来跟着我呢?”

    “朋友,啊,是这样说吗?”他低下了脑袋,手指不自觉地卷着金褐色的头发,“想成为朋友,要先知道名字,中文书上是这样说的。”

    “啊啊啊,好吧!”第一次接触如此正经的外国人,方志前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,以往方镇明可不会把好朋友介绍给他,当然除非是利益相关的,内心不免感觉特别奇妙,又充满了压力,接过本子唰唰地写着,“我叫方——志——前,你叫我什么小方都行我懒得理了!手机号码也给你写上去了,可以加微信,但是没事不要打过来!”

    “好的,谢谢你,我要去上班了,再见!”

    方志前以为形式上跟路易斯交个朋友就差不多了,没想到这天要回学校的时候,方镇明留了个纸条说有工作安排,竟然让路易斯来家里送他去学校。看到外国友人把集团里的车开到家门口的时候,方志前是史无前例地后悔当初把摩托车卖了,换的那笔钱虽然还给了方镇明,但也失去了很多许多非常多超级多的自由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你来送我去啊!我自己打车就可以,真麻烦。”弟弟不满地扁了扁嘴,把行李箱放进后备厢之后坐进副驾驶位,难以置信地看向对方,“而且你不是有工作吗?他怎么随便差使你?朋友也不能这样吧!”

    “不是的,我请了假,不麻烦的。”不过好在中国和美国的驾驶位是一样的,路易斯开起来并没有不畅顺的地方,确实是一个很快就能适应环境的人,“Jermaine说,你上个学期,跟学校的人打架了,那个人应该出来了,他担心你会被伤害,所以希望我能过来。”

    车厢沉默了一会儿,方志前把脸撇向窗外,把手撑在车窗边嘟囔,“妈的,真多管闲事……”但是他没发觉到自己的耳朵有些红了,也是因为身处车流的缘故,不会被听见突然加快的几下心跳声。

    在一个红绿灯特别漫长的路口,路易斯不自觉地用手指绕了绕头发,呃了一会儿,才开口说,“那个,小……小方,其实Jermaine还说,想让你带我逛一下中国的学校……我担心你不太方便,那把你放下之后,我就直接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方志前把放低的座椅调整好,掏手机切了首歌,“OK啊,这有什么的,直接跟我说就是,你送我来学校我还觉得怪不好意思的,那你等我开完会,我带你走走呗!”

    “真的吗?太谢谢你了!”绿灯亮起,小汽车一脚油门开出去,路易斯高兴地笑了,“我没有上过学,我很开心!”

    每年的春天,地处南方、种满许多树木的S大繁花似锦,那些春天盛开的花朵总是格外鲜艳耀眼,玉兰、洋紫荆、异木棉等等,正热情地欢迎那些经历过寒冬之后重获新生的学子们,尤其是亮黄色的黄花风铃,总是许多学生和参观游客必来的打卡点,配上现代化设计的校园建筑和人们相伴赏花的身影,成为一张张照片出现在朋友圈。

    方志前开完讨论会就下来了,两个人在人工湖边逛了逛,拍了很多照片,到点又觉得饿了,便走到饭堂去吃饭。路易斯顶着一张格外显眼的脸坐在餐桌边,自然是被投射了不少的目光,性格原本就害羞的他都不敢抬起头吃饭了,拿着勺子不停地将味汁搅进白米饭里,而且他听得懂中文,路过的人有不少在讨论他的,说“好神奇”的有,说“好奇怪”的也有,让他感觉又激动又害怕。

    “哎,没事的,你把自己当成是来这里交换的大学生,自然一点!”方志前本身就不怎么害怕围观,打了这么多年篮球早就习惯了被人看着的感觉,反而有人接近他才是好事呢。他转了转眼睛想了一会儿,又掏出手机噼里啪啦敲了几下,然后伸手过去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,“你会打篮球吗,下午我约了球队的朋友,一起打?”

    确实,在一个直男眼里跟朋友搞好关系只需要一场篮球,路易斯轻轻地点了点头,努力地坐直了一些腰板,试着把目光集中在眼前的饭和对面的人身上,方志前满意地笑了,好像感受到了当老师的乐趣,延续这个话题讲起自己去年打校杯时的光辉事迹。

    初春的午后气候温和,陆续从各地回到学校的学生们也在午后聚集到了运动场。大家对方志前带来的外国友人格外好奇,路易斯虽然长得高,但是身材要比大家瘦得多,分好小组之后,四对四的友谊赛很快就开始了。

    不愠不火的阳光正好洒在球框上,青春的花火在深绿色地板和白线交错的露天球场摩擦绽放,一声接一声的哐哐入樽与相交击掌接连响起,虽然比起年轻好几岁的大学生们,路易斯的体力明显跟不上,不过凭借小时候在美国打过打街球的水平,还是能得到队友们的赞扬,休息的时候,大家还给他买了饮料,他笑得很开心,也说了好多次谢谢,这对他来说是非常难忘的经历。

    天快黑的时候,方志前送路易斯出校门,过几天就开学了,这个时候有很多学生错峰回校,迎着逆向而行的人流,白色的路灯照在了路边的黄花风铃上,风一吹,正好落下了一朵到路易斯的手里。

    “今天谢谢你,我感到很开心。”混血男生捻起花朵,在手指间转了转,浅浅地笑了。

    方志前伸了个懒腰,放松地舒了一口气,“哎,不客气啦,你也跟我说了很多我哥的事情,那个家伙原来是在留学兼职的时候学的调酒啊,怪不得一回来就先开个酒吧,我以为他是用来泡妞!”

    “哈哈,我以前的生活很困难,Jermaine真的帮了我很多,唉,那时候的我们眼里只有活着,没有什么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……”

    路易斯低下了头,他很怕看见月亮在头顶升起,那轮明月无论在中国的古诗还是外语的诗歌里,总是不谋而合地意味着故乡和旧人,无论是谁遣词造句都要用这颗遥远又不知全貌的星体作引,今夜的读者虽已身处故乡,但早已失去旧人。

    方志前比路易斯要矮半个头,他把手伸长搭上对方的肩膀,重重地拍了几下,用沉默表示他的同情和关怀,为了转移话题,他又说了好多方镇明很不好很让人讨厌的地方,例如总是在他身上挑刺,总是对他要求很严格,结果越说越激动,快到停车场的时候还在抱怨不停。路易斯也是边听边笑,并没有补什么话,他其实很羡慕方志前,身边有那么多无私的爱,他失去母亲之后,已经对生活不抱希望了,他觉得这种吵闹的生活反而是一种幸运和幸福,尽管不能全部听懂,但一直在努力听,努力感受这样的亲切。

    最后送到车边的时候,天已经暗下来了,方志前停了下来,并没有直接转身走人,而是想起了什么,把手搭在车门上,蔑蔑嘴,犹豫着还想说话。

    “有忘记拿的东西吗?在车上?”外国人问。

    “不是……我想说,虽然我很讨厌我哥那些缺点,但是他也有很爱我的时候啦,对于我来说,他,他已经不止是我的家人了……”男生的声音越说越小,这时停车场的灯亮了起来,在他的眼中晃了一瞬间的光,“要是他遇到什么麻烦,我肯定第一个冲上去,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对着干,除了我!”

    路易斯坐在车里噗嗤地笑了一声,他抬头看着男孩的脸,男孩的脑袋正好挡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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