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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评《追星的孩子不会变坏》 (第5/7页)
打断其双手。若要继续留於公司,将转为斥候。言下之意,若选择离开公司,那得先一命赔一命。左右都是Si,前者至少有尊严,仍是公司的一员,後者就不好说了。 从言下之意那边开始,就有点怪怪的,根据这第十四条来看,违反了条例就是被打断双手後离开公司,怎麽就变成「一命赔一命」了呢?手被打断,骨头应该是可以接回去的,如果是砍断就b较严重,但再怎麽样也不至於要了命;而後面那段叙述则似乎有些Ga0错前者跟後者的用法,正常理解的话,前者指的应该是被打断手、离开公司,後者则是被打断手,继续留在公司但会转回斥侯,前者怎麽就仍是公司的一员了? 这个十四条的存在导致小J的叛变,但读者对於这条规则并不能完全理解,脑袋处於一个混乱的状态,小J害怕十四条的惩罚、想要活下去,因此出卖了伙伴,最後依旧落得身Si下场,十四条应是一个极其残酷的规则,但是文中也写到,公司的成立拉了许多黑街的孩子一把,给他们容身之所、一技之长,并且还能替天行道惩J除恶,但此处为何又成了他们终结生命的地方呢?杀手组织的确必须纪律分明,但前文的描述里这又不单纯只是杀手组织,退休甚至还会有相应的报酬,就不太懂那个界线到底在哪里,建议作者可以再把这个杀手组织的世界观跟故事补充得更完整一些。 而还有一个浅显的问题点在,新璿作为偶像出道,同时也是一个诱饵,但又怎麽确定他们锁定的对象会来参加演唱会?是会寄门票给对方吗?当然读者可以想到,或许在演唱会中狙杀目标并不是常态,只是开头刚好写到,但我觉得仍可以再多进行补足,还有一点是关於新璿的偶像行程,或许可以再做一点相关的功课,在章00之一中写道: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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